广州app开发:花几万元抢注app能获利百万?小心受骗!

分类:技术文章 | 2016-07-12 11:26:48

摘要:近日,有传闻花几万元抢注个APP客户端就能获利上百万,也有一些市民信以为真。广州app开发公司思久科技了解到,这是一个骗局。涉嫌欺诈的人员已经被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刑。请大家提高警惕!

原标题:抢注APP客户端能大赚?小心有诈!

来源: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章程 通讯员 罗文君编辑 王菁

      花几万元抢注个APP客户端就能获利上百万?不少市民信以为真,豪掷数万元投入其中,结果打了水漂!广州一家科技公司以抢注APP客户端为噱头,先后骗取多人共计122.4万元。

                                             广州app开发抢注app

  广州日报记者今日获悉,该公司两名负责人员因犯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分别判处两年六个月、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花5万多抢注APP后公司人去楼空

  2013年9月初,阿林(化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一家科技公司的业务员,邀请阿林参加当月29日在广州一家五星酒店举行的“桌面时代创新经济峰会”。抱着好奇的心态,阿林答应参会。

  走进会场,便觉热闹。据阿林回忆,现场有大概100人。大屏幕上播放着国内互联网成功人士的发家致富经历,台上“专家”正在讲述APP客户端相关知识,台下不断响起热烈的鼓掌声,现场十分具有煽动性。

  论坛上,“专家”还有工作人员反复推销抢注APP关键词,声称这种关键词具有唯一性,客户购买后可以在该APP客户端做产品宣传,还可以发展新的商家在该APP打广告,从中能赚取高额利润,而且APP的开发、维护、招商全部都由广州航峰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峰公司”)负责,当然,购买价格也非常划算,每个APP每年运营服务费仅需1.8万元,一次性购买10年则可享受终身维护,“买到就是赚到。”

  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洗脑下,阿林稀里糊涂刷了1.8万元购买“景点网”APP。论坛结束后不到数天,航峰公司又打电话给阿林,声称会帮他把APP做得更漂亮更专业。于是,阿林又交了3.6万元。

  数月后,阿林发现“景点网”APP并没有多大进展,“仅仅是做了前面的注册部分,没有做后期的推广和维护”。阿林当即打电话询问航峰公司,却发现对方早已人去楼空,王某这才知道自己被骗,赶紧报警求助。

  据天河检察院透露,类似阿林这样已查实的受害人有十余名,而这只是冰山一角,很多受害人至今还未报案,有的甚至可能还不知道自己被骗。

  忽悠三步曲:高端论坛、“专家”煽动、处处有“托”

  第一步:高大上的“高峰论坛” 公司业务员不断给人打电话、发短信、发业务单,邀请参加“XX高科技经济论坛”,他们会把这个论坛说得非常高端,论坛地点会安排在知名的五星级酒店。

  第二步:煽动性言论在论坛现场,主讲人的话非常具有煽动性,向参会人员推销抢注APP关键词,同时标榜APP的唯一性,买了以后,别人想要就只能问你买,可以永久买断,按每年1.8万元价格付款。

  第三步:会场处处都有托在论坛会场的每个角落,都有“托”,受害人处在“托”的包围中,有的“托”鼓动你买,有的说自己也要,有的抢着排队买。一旦参会者动摇了,业务员立即拿来合同,签约、刷卡,丝毫不给犹豫的时间。

       抢注的APP客户端不具备商业价值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荣某和沈某成立航峰公司。打着“抢注APP客户端定能获得高额回报“的噱头,航峰公司前后收取了多名受害人总计100多万元的钱款。实际上,在收取受害人运营服务费后,航峰公司以每个1000-2000元不等的价格将APP客户端外包给其他公司进行制作,都是最基本、简单的APP客户端框架,且APP客户端名称并非“独一无二”,在无创新和市场推广的情况下,并不具备航峰公司所宣称的商业价值。

  除此之外,航峰公司从未有履行过技术支持、更新维护、后期服务、推广招商等合同约定义务。直到2013年11月中,航峰公司在骗取多人钱财后人去楼空。受害者们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2014年6月,公安机关将荣某和沈某逮捕归案。

  法院认定两主管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航峰公司的负责人荣某、销售主管沈某等人,向受害人夸大APP客户端的稀缺性特征,捏造抢注便可获高额收益的情况,诱骗受害人签订合同,涉案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22.4万元。

  根据合同约定,在1至10年不等的服务期限内,航峰公司负责APP客户端的设计制作、技术支持、更新维护、后期服务、推广招商等服务。但航峰公司除外包开发制作手机APP客户端的框架外,未按承诺及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主要条款、义务,也没有证据材料证明航峰公司为履行合同实际支付了相应的对价或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义务。为此,荣某、沈某作为航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后逃匿,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最终,法院判处荣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此外,追缴案件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提醒:警惕打着信息产业名号的投资陷阱

  经办法官指出,近年来,打着信息产业名号进行诈骗的行为屡见不鲜,比如本案的“APP”客户端,就是诈骗新方式。诈骗分子通过虚假宣传APP的“稀缺性”,让投资相信可获高额回报这一特征,吸引不懂内情,却又急于获利的投资者“上钩”。

  部分诈骗分子还精心布置骗局,通过在五星级高档酒店开设讲座,邀请“嘉宾”,设置“体验室”,捏造机构证书等方式,让被害人放松警惕进行投资,待钱款到位后,诈骗分子便卷钱一走了之。

  法官提醒,对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信息产业,投资者必须对投资项目具有充分的知识储备和认知过程,切莫贪心以小博大,盲目听从他人一面之词便匆忙投资,否则很有可能陷入诈骗圈套,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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